铅是一种具有多脏器毒性,尤其是神经和血液毒性的重金属元素。由于铅及其化合物的广泛应用,我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体内或多或少有铅的存留(即铅暴露),我们的日常生活已离不开铅的帮助和侵扰。过去认为,铅在体内的蓄积的量超过一定水平才会危害健康。现在发现,铅的毒性并没有阈值性,极低浓度的铅暴露就可以损伤大脑,引起儿童生长发育和智能发育阻滞,所以,铅在人体内的理想浓度应该为零(这就是“零铅工程”追求的目标)。
由于孕产妇和儿童处于特殊的生理发育期,机体对铅的吸收率高而排泄能力弱,骨骼中蓄积的铅向血液和软组织的流动性大,而且儿童经口和呼吸道摄入铅尘的机会较多,中枢神经系统的保护机制尚未建立完善,对铅的毒性作用易感性强,因而更容易发生铅中毒。在同一环境同一接触水平下,铅对胎儿和儿童的毒性作用更明显。
一、儿童铅中毒诊断标准的演化与新进展
从20世纪初开始,健康专家就开始怀疑儿童铅暴露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到20世纪中期,每年有数千名儿童患上铅中毒脑病,亦称脑肿胀;这些儿童中有三分之一死亡,而幸存儿童中大部分遗留有不同程度的智能残障等后遗症。为此,20世纪60年代即有美国人提出应将儿童铅中毒作为公共卫生问题进行宣传教育。当时的美国健康、教育和福利部是预防儿童铅中毒的积极倡导者。在公众不断呼吁下,1972年,美国联邦政府资助的大规模儿童血铅筛查计划开始执行。到1981年,共筛查1~6岁儿童398.7万名,出乎意料地发现约25%~40%的儿童血铅水平超过目前诊断标准的中度铅中毒水平,其中3万多名达到重度铅中毒水平的儿童接受了政府强制进行的驱铅治疗。血铅筛查的事实强烈表明,居住在“铅污染工业区”之外,并没有明显的铅污染接触史的儿童也受到铅的影响,儿童铅中毒已成为现代社会普遍存在的公共卫生问题。
之后,一系列重要研究蜂拥而至,结果显示:铅的毒性作用在血铅水平很低时已经存在,(即认为铅的毒性作用是无阈值性的),而这些看似没有症状的儿童在认知、感觉、运动和心理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功能障碍,如学习困难、成绩下降、智商低下、课堂中的不良行为增多等。基于这些研究,儿童铅中毒从一个传统的临床综合征转变成为功能损害的亚临床概念。这促使美国疾病控制中心(CDC)在1985年将儿童铅中毒的诊断标准确认为250ug/L(250微克/升);并在1991年再次调整为100ug/L,同时强调6岁以下儿童每年必须进行血铅筛查。至此,儿童铅中毒被定义为:只要儿童血铅水平超过或等于100ug/L,不管其有无相应的临床症状、体征以及生物化学改变,即可诊断为儿童铅中毒。
从1991年开始,美国规定若发现某个儿童血液中铅浓度高于